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三个强县”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1. 围绕调结构推进去产能。贯彻落实严禁新增过剩产能有关意见,坚决去除落后产能,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在全县范围内彻底清理“地条钢”等低端落后产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及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企业,支持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并购重组方式,积极支持引导企业加快兼并重组,确保全年实施兼并重组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办,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2. 围绕稳市场推进去库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人员范围。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引导和鼓励自然人及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积极引导和鼓励棚户区改造居民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逐年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施货币化租金补助,适当放宽公租房保障条件。加大农户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奖励的实施力度。2017年完成化解房地产库存7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3092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委、人社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3.围绕防风险推进去杠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继续执行有关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支持企业扩大信托、债权、股权等资本、债券市场融资规模,全年完成上市股改企业5家,上市在审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发挥好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引进基金公司3家。全年直接融资8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青山控股、财政局<国资办>、发改委,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4. 围绕提效益推进降成本。打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工用能用地用钱成本、物流成本等“组合拳”,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继续落实营改增政策。削减中介评估项目和费用,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支持大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及企业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责任单位:县经委、发改委、交运局、国税局、人社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5. 围绕增后劲推进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改善生态环境,补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短板。(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委、住建委、财政局、环保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民政局、水利局、交运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6. 畅通实体经济融资渠道。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充实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支持青山控股发展壮大。大力发展“4321”新型政银担及“税融通”业务,构建“担保+新型金融”运营模式。推动金融机构优化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流程,适度放宽审贷权限,支持建立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责任单位:县金融办、财政局、青山控股,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7.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9个、农业专业合作示范社5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50人。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精品特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推进塘南河蟹文化产业园、黄池食品产业园、大陇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等项目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壮大“姑溪河”、“金菜地”等公共品牌,全年实现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100亿元。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担保体系。落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健全“三农”及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责任单位:县农委、国土局、文旅委、金融办,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二、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8.实施制造业升级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健康美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及核心基础零部件、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改造提升钢铁制造、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实施亿元以上重大技改项目14 个,2017年完成技改投资70.5亿元。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品牌提升。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促进“两化”深度融合。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通过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责任单位:县经委、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9.全面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加快推进全县六大战新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健康美丽(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全力发展好高端装备制造及核心基础零部件、新材料产业集聚基地;加快实施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聚焦产业关键环节和核心项目,培育和做大先进新材料等产业;谋划推进精准医疗等新兴产业专项。(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委、招商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10.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引进“互联网+”经济,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物流快递、中介服务等产业。培育发展文化创意、信息消费等新兴服务业。推动各领域服务业标准化实施工作,加快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完善现代商贸、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医疗等服务供给,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启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旅游强县,稳步推进大公圩水乡生态旅游区建设,积极推进诗城人家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供销社、经委、金融办、民政局、文旅委、卫计委,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11.统筹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给予补贴,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全年新增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12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新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4家。实施人才兴企行动,培育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团队3个、企业创新团队3个,培养优秀企业家5名、“两高人才”600名。继续做好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特支计划”和“115”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工作。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和第四届“马鞍山首席技师”选拔工作。(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经委、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三、坚持项目支撑,释放投资消费活力。
12.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全面实施“四督四保”制度,完善“五个一”推进机制,加快推进纳入省“大新专”计划的重点项目以及市级重点调度项目,重点推进列入市级重点调度的17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40.5亿元;扎实推进232个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开工72个,投产56个,完成年度投资156.2亿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委、交运局、住建委、文旅委、水利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13.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产业转型升级,在重大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等领域,谋划并实施一批重点项目,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争取更多的重点项目列入省市重点支持项目库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县重大项目建设、谋划和前期工作。力争全县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库规模600亿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委、交运局、住建委、文旅委、水利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14.做好项目建设保障。把握国家政策动向,积极争取各类中央、省、市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PPP项目实施试点政策。加大征迁工作力度,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全年新增工业用地1500亩、力争2000亩,清理闲置土地2000亩。优先保障年度“四合一”、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尤其是市级重点调度的17个项目用地计划。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建设旅游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独立选址、省级预留计划等用地奖励指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金融办、住建委、文旅委,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15. 努力促进消费升级。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和购置补贴政策,对集中式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暂免收取基本电费。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办好大青山旅游节、龙舟赛、运动会等体育赛事,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做好全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全省诚信示范企业和商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健全完善12315消费维权多渠道受理平台,开展消费警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文旅委、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16.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多规合一”。积极培育新兴特色小(城)镇,争取2017年省特色小镇建设试点。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县城落户,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加强城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涂山大道东延工程,启动建设围乌路改建、年湖路和运粮河大桥项目;加快推进“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完成4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10省级中心村、15个市级中心村和90%以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建设。加快推进就业、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并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农委、国土局、交运局、人社局、推进办、城管局、教育局、卫计委、规划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四、高标准等高对接,提升开发开放水平。
17. 等高对接苏浙沪。全面融入长三角、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一体发展,加快对接马芜同城化发展。配合做好市轨道交通1号线、合巢马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构建对接长三角的现代综合通道体系;协调芜湖推进黄池大桥建设。鼓励支持南京、合肥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实现与南京、合肥、芜湖教育、医疗、文旅等公共服务同城共享。(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规划局、交运局、经委、教育局、卫计委、文旅委、国土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18. 促进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加大外贸企业孵化力度,外贸实绩企业持续增加。继续执行促进现代服务业、港口和口岸发展的各项奖励补贴政策。鼓励企业自营进口并建设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境外展会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19. 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中博会等重要展会、对口经贸洽谈会或高端论坛,举办知名展会活动。举办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一对一培训,帮助本地企业有效参与市场竞标。支持建诚国际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支持我县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并购境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支持我县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转移富余产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20.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全力以赴招商引资,坚持“一把手”招商,聚焦工业项目,围绕首位产业、主导产业、战新产业,强化产业链招商、委托招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力争在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行业50强企业引进上有新突破。注重与央企、知名民企、跨国公司、港澳台企业的合作。全年新签约项目105个以上,其中工业项目89个以上;新开工项目71个以上,其中工业项目53个以上;新竣工项目45个以上,其中工业项目35个以上。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12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95亿美元以上;新开工工业项目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续建工业项目实现固定资产投资41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21. 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鼓励开发区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等绿色园区,继续全力支持当涂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打造长三角健康美丽产业发展集聚区。推动青山河高新园区加快集聚高新企业,争创省级高新技术园区。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盘活存量资源,加快项目建设,发展都市休闲观光农业。深入开展园区合作共建,支持泗当现代产业园加快发展。创新园区管理机制,弱化行政职能,推行企业化运作、公司化管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委、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五、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22. 深化简政放权。动态完善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全面实施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探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积极承接下放核准事项。探索“不再审批”管理模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完成存续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换照工作,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继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力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县编办、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23. 精准服务企业。建立“一企一组,综合施策”工作制度。优选部分成长性企业,实施“五位一体”重点扶持。搭建政企互动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诉求快速解决机制。对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一定金额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相应奖励。对新进入全国500强、全省100强企业,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文化企业、两化融合标准认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经委、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青山控股,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2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健全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机制。加强收入征管与支出管理。做好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制改革。积极落实资源税优惠管理办法,做好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及环保税开征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交接纳税人资料和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工作,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25.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试行项目代码制。继续编制实施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制。运用投资补贴、财政奖励等方式,“一事一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我县相关领域投资和经营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以新建项目设立的基础设施企业为主体,积极探索运用新型品种债券,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26.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生态强县”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储运机构,开展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和燃煤锅炉改造。(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委、经委、水利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福祉。
27.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重点用于民生支出。深入实施33项民生工程和6件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工程类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补助类项目据实足额发放到人、保险类项目报销补偿水平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水利局、人社局、卫计委、教育局、环保局、民政局、交运局、住建委、推进办、文旅委、农委等)
28.大力促进和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青年创新创业计划。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创业平台。继续实施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整贷直发”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适当提高担保贷款额度。2017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人均800元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七、加强风险防范,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29.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以及应急处置机制,力保不被省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加大存量政府性债务“以长换短、以低换高”力度。坚决杜绝存量资金闲置同时举债搞项目建设。各级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做好新增债券预算调整工作,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青山控股,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30.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关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与理财、投资管理、P2P等合作业务以及高代偿率的机构风险。加大不良资产重组和盘活效率,增加政策性担保体系流动性。全面开展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逃废债联合惩戒机制,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和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县金融办、财政局、青山控股,各乡镇、开发园区等)
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把“两学一做”成果融入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于担当,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6月20日前报县政府,县政务督查目标办要加强跟踪督查考核。
当涂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4日